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及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运输监〔2018〕7号)进行修订并形成《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wangdi@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
附件:
1.《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