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甬绍金高铁预可行性研究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8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编制形成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通过专家评审。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甬绍金高铁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丰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的重大支撑性工程,与在建的金甬铁路共同构成宁波至金华铁路运输走廊,填补了宁波都市区直连金义都市区铁路干线通道的空白,满足了绍兴南部地区东西向快速铁路客运需求,是我市辐射西南的重要通道项目,也是宁波舟山港集疏运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市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我省更高质量实施“八八战略”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战略,推进“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研究内容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四大建设等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战略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要求,开展甬绍金高铁预可行性研究。
重点研究宁波都市区往绍兴地区、金义都市区高铁线位、本项目与路网(既有、在建和规划)相关线的关系、功能定位、必要性分析、引入枢纽方案、运量预测等内容,明确主要技术标准和相关建设方案,提出投资估算。
三、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编制形成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通过专家评审。
2、成果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采购人委托要求进行研究,保证研究报告的深度和质量。
供应商交付的研究报告应满足国家和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补充、修改及完善工作。
3、成果归属:研究报告成果归双方共有。
4、成果提交: 供应商需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相关研究报告。
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向采购人交付研究报告文件15份(暂估)。
甬绍金高铁规划方案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