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JS-2025007
1.招标条件
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 线工程(厦门段)先行开工段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5〕95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 线(厦门段)土建工程施工 1 标 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 线(厦门段)线路起于泉厦交界围头湾海 域,途经翔安区、湖里区、海沧区,终于厦漳交界文圃山,线路长 53 公里,设站 8 座(含 1 座预 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厦门段)石井站~翔安机场站明挖区间(含 U 型槽),招标内容包括明挖法区间、U 型槽、废水泵房等附属结构、土石方开挖及外运、道路及 地下通道破除、护岸的拆除和还建、路面恢复工程、综合接地、交通疏解、管线迁改(雨水管、 雨水箱涵、污水管、污水泵站、综合排管)、管线临时保护、交通设施迁改、路面维护恢复、绿 化工程、基础预埋等上述工程及其辅助设施。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
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 1.66 亿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公布,投标人总 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其对应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技术 标准和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规 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或 取得建 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 1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项 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 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联合体投标
3.3.1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 (厦建筑 [2021]138 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 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 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 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 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 ”,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 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 ”,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 料。
3.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 3.3.1 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1 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第 3.2 条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 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具有以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新建城际铁路(轨道)工程或市域(郊)铁路(轨道)工 程正线(工作内容至少包含区间)的土建工程。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120.41.36.88:9100/#/j ypt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 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 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 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配套技术资料请于 2025 年 08 月 2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获取完整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0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 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 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120.41.36.88:9 100/#/jypt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 88 号 13-15 层,邮编: 361004
电 话: 0592-5827905、0592-2365645
联系人: 王女士、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驻 厦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72 号中闽大厦 9 层;邮编:361004
电 子 邮 箱:bjzcxmfgs@163.com
电 话:15859224988、18906010831 传真: 0592-5165617
联系人: 洪先生、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zyjy.as.xm.gov.cn/home.html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4 层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 842 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2677187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