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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项目建议书获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7  来源:广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647

根据广州发改委关于审批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项目复函:


广州地铁集团:

《广州地铁集团关于审批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项目建议书请示》(穗铁铁投〔2021〕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南沙站枢纽功能,实现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稳定远期规划地铁15号线线路路由及接入条件,同意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实施远期规划15号线相关预留工程,以及15号线与38号线的换乘接口,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含出入口及风亭)以及移交过渡期运维所需要的临水、临电、通风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016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静态投资502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80万元、预备费用3403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19号)相关规定,由南沙区承担项目50%出资作为项目资本金(25106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司通过多元化融资解决,待地铁15、38号线纳入建设规划获批后纳入线路投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司组织实施建设,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勘察、设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部招标、委托招标。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在有效期满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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