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委托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由于本项目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均发生变化,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委托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由于本项目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均发生变化,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补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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