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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6  来源:江苏环保公众网  浏览次数:1045

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开展《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工作。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位于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地区江苏省和浙江省境内,为南北向铁路,线路起自南通市南通西站,与盐通铁路正线贯通,向南跨过长江后(利用沪通四线桥),经过苏州市、嘉兴市后跨过杭州湾进入宁波市。全线正线运营长度为310.027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为300.954km(江苏省境内135.039km、浙江省境内165.915k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qDpts3NG5bL3PguzPzNNA?pwd=gnrr,提取码gnrr。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建设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的《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qz3v9bItVZ9gqS6eAcFA?pwd=pjuu,提取码pju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邮编:2151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2-67029557(工作日8:30-17:00)


邮箱:167955047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表)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姜工(江苏省南通西至张家港段及浙江段)、石工(张家港至苏浙省界段)    


电话:022-60574884(江苏省南通西至张家港段及浙江段)、010-51831299(张家港至苏浙省界段)(工作日8:30-17:00)


邮箱:jiangxingyu@crdc.com(江苏省南通西至张家港段及浙江段)、584250147@qq.com(张家港至苏浙省界段)(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表)


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2年6月15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