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广州地铁通过全资香港子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越秀团)旗下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创兴银行,股份代码:01111(HK))正式签署认购协议书。这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上尚属首例。
广州地铁集团参与此次创兴银行融资计划,成为创兴银行第二大股东,是广州地铁“地铁+”战略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实施,不仅能实现广州地铁集团、越秀集团、创兴银行等多方共赢,也是广州地铁集团积极响应市政府投融资创新的要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体现。
根据认购协议,广州地铁集团将以认购总额约10亿港元认购70,126,000股认购股份,占2018年8月14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75%,占认购股份之后股份总数约9.7%。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为14.26港元,成为创兴银行第二大股东。
创兴银行于1948年创立,于1994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1111),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境外银行,2014年2月14日成为越秀集团成员。目前,银行正在进一步加快内地市场拓展,积极谋划全国布局和法人银行建设。
通过此次投资,一方面广州地铁集团可更好地利用创兴银行在境内外投融资方面资源经验优势,服务于地铁建设、运营、物业开发以及对外拓展等,另一方面,创兴银行也能为广州地铁集团上下游产业链提供跨境投融资服务,深度服务广州地铁集团与越秀集团在城市更新、轨道交通和物业开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而实现其打造大湾区银行的战略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