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TOD综合开发是以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或车辆基地为核心,建立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产业等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实施TOD综合开发的站点和车辆基地区域,其规划用地范围按如下原则划定:站点区域按照一般站点中心外半径500米左右、换乘站点及重点站点中心外半径800米左右确定;车辆基地区域按照包括车辆基地本体工程用地及周边不低于本体工程用地规模两倍的开发用地确定。车辆基地选址原则上应在城市配套服务相对成熟的近郊并设置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