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为深入做好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规划名称: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
规划基本情况:依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促进天津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拟规划2条延伸线路,分别为:地铁11号线延伸至117项目,主要途径保山西道、新科道、海泰南北大街、津静公路;地铁2号线延伸至T3航站楼工程。规划总规模约5.8公里。实施方案以批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