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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2017-202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补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3  来源:深圳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7日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2017-202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近期,为更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对规划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2017-2022)》提出近期拟建设3号线东延、6号线支线南延、7号线东延、8号线东延、10号线东延、10号线南延、11号线东延、12号线北延、13号线北延、14号线南延、16号线南延、20号线北段12个项目,合计84.8km。




二、规划编制机关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联系人:王华,朴英俊


联系电话:028-86445433


电子信箱:wanghua1@ey.crec.cn


传真:028-876722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点击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