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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2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次数:57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

银川至惠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972


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83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西部地区铁路骨干网络,促进沿黄经济带和宁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项目代码:2017-000052-53-01-001377)。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银川站,经沙湖、石嘴山、惠农区至惠农南站,新建正线长100.6公里,设站4座。扩建银川动车运用所,同步建设惠农南站至既有包兰铁路惠农站联络线。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3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4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28.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24.6亿元,动车组购置费4.1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70%、计90.1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48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资金部分另行研究确定);地方出资42.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0.1亿元),由宁夏自治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

本项目由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项目建设工期4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包头至银川铁路包头至惠农段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尽快开工建设,实现京兰通道早日全线贯通,统筹做好与在建银川至西安铁路衔接。

(二)根据批复要求落实地方出资。涉及的财政出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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