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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07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浏览次数:1021

为提升上海市市域铁路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工作,保证市域铁路的运营安全,市交通委起草了《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铁路处,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地址:lwang@jtw.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管理办法】、【条文解读】《上海市市域铁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公示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