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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7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88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申请审批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鄂州发改交通〔2019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了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咨交通〔2019497号)。经研究,并书面征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意见后,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项目代码:2019-420000-54-01-003845):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线路起于东段一期工程终点站左岭站,沿高新大道走行,在与曹岭路交汇处设终点站葛店南站,全长3.7km,为全地下线路。本工程为一站一区间,在葛店南站与武黄城际铁路换乘。共用一期工程的长岭山车辆段、未来三路主变电所和光谷线网控制中心。

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与11号线一、二期工程贯通运营,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运营时速100公里。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土建预留远期8辆编组条件),初期配属车辆为3/18辆。初、近、远期均采用大小交路套跑的运营方式,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4对、24对和30对。

二、主要技术标准

(一)车辆

1.六辆编组A型车,长度140米。

2.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

3.车辆应能适应下列的供电条件:

车辆受电方式:接触轨;

接触轨供电电压:DC1500V

(二)线路

1.线路平面

正线数目:双线

最小曲线半径:区间正线一般情况350米,困难情况300米;辅助线一般情况250米,困难情况200米;车站1500米。

2.线路纵断面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宜采用30‰

辅助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5‰

车站:地下站2‰

(三)轨道

1.标准轨距:1435毫米。

2.钢轨:正线及配线采用60千克/米钢轨。

3.道岔:正线及配线采用60千克/米钢轨9号道岔。

4.道床:正线及配线采用整体道床,并根据环评预测要求,采用相应的分级减振轨道结构。

5.曲线超高:最大超高值为120毫米。

(四)行车组织

1.列车编组: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土建按8辆编组预留。6辆编组定员1860/列、8辆编组定员2480/列。

2.行车密度:早高峰小时初期最大行车密度14/小时;近期最大行车密度24/小时;远期最大行车密度30/小时。

3.系统设计能力:6A编组30/小时。

(五)车站

1.站台:预留8A编组站台长度,取186米;站台门按照门体8A编组设计,近期安装6A编组门机,预留8A编组门机安装条件;站台宽度按设计客流量计算确定,一般情况下岛式站台不小于12米,侧式站台不小于2.5米;站台高度为1.08米(距轨顶面);线路中心线至站台边缘的距离为1.6米。

2.装修后净高:车站不小于3.2米。

3.由站台至站厅和站厅至地面的通行按地铁设计规范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布置自动扶梯与人行楼梯。

(六)结构

1.工程设计使用寿命为100年。

2.隧道净空尺寸应满足建筑限界和有关规定,并考虑测量误差、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位移等因素的影响。

3.结构构造措施按7度考虑。

4.人防抗力等级按6级进行结构强度验算,并作到各部位抗力协调。

5.地下车站及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区间隧道及连接通道等附属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三、机电设备

基本同意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站台门、自动扶梯、电梯、自动售检票、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综合监控、防灾系统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设计。

四、有关设计调整优化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下阶段设计中以下内容请研究优化(具体意见详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1.细化研究葛店南站周边规划布局方案,开展葛店南站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完善枢纽总体布局,合理确定规模和接口条件,分析各类旅客流线,优化换乘方案。

2.做好与本线相关的其他铁路、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和方案衔接,以及与市政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的衔接。

3.进一步研究工程实施条件,合理安排工期。

五、相关配套条件

规划、环保、交管、园林、抗震、电力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概算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为16.33亿元(详见附件)。

附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527            

附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三期葛店段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送审额

审定额

增减值

备注

工程费用

109002.30

109078.66

76.36

 

(一)

车站

40874.90

40932.83

57.93

 

(二)

区间

37499.24

37496.74

-2.50

 

(三)

轨道

4680.11

4703.35

23.24

 

(四)

通信

2511.53

2511.53

 

 

(五)

信号

5871.44

5871.44

 

 

(六)

供电

9427.58

9427.58

 

 

(七)

综合监控

423.44

423.44

 

 

(八)

火灾自动报警和环境设备监控

633.89

633.89

 

 

(九)

安防及门禁

232.19

232.19

 

 

(十)

通风、空调与供暖

2047.63

2045.32

-2.31

 

(十一)

给水与排水、消防

939.53

939.53

 

 

(十二)

自动售检票

797.11

797.11

 

 

(十三)

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

2400.41

2400.41

 

 

(十四)

运营控制中心

 

 

 

 

(十五)

车辆基地

 

 

 

 

(十六)

人防

663.30

663.3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25413.32

25123.30

-290.01

 

预备费

6720.78

6710.10

-10.68

5%

车辆购置费

15300.00

15300.00

 

 

建设期贷款利息

7646.22

6946.36

-699.86

 

铺底流动资金

180.00

180.00

 

 

工程建设总投资

164262.62

163338.43

-9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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