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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518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长发改设审〔2021〕63号)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琼咨吉综JL21-003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1〕18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0-220105-48-01-00668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东吉林大路与雾开河大街交汇处的赵家岗东站,终点设在九台南站。线路全长28.27千米,另含起点站后折返部分工程长度2.068千米,共设置8座车站(1座换乘站),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含1座高架站、1座半地下站、6座地下站,总建筑面积158219.19平方米,其中:赵家岗东站(与在建2号线东延换乘)35685.62平方米,莲花山北站10024.36平方米,东湖镇站12115.65平方米,龙嘉机场站29782.43平方米,民俗馆站25595.13平方米,中心广场站12631.63平方米,建兰街站13263.1平方米,九台南站19121.27平方米。车辆段位于雾开河大街东侧、东吉林大路北侧,停车列检规模合计24列位,建筑面积84816.82平方米,主要建设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综合办公楼、综合维修中心、食宿楼等生产及生活设施等。停车场位于港城大街以东,长珲城际铁路以南地块,停车列检规模合计10列位,建筑面积24647.6平方米,主要建设运用库、综合办公楼、食宿楼等生产及生活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车站结构:赵家岗东站为三层五柱六跨箱形框架结构;莲花山北站(高架站)为桥建合一框架结构;东湖镇站(半地下站)为双层单柱双跨框架结构;龙嘉机场站、九台南站为双层双柱三跨箱形框架结构;民俗馆站、中心广场站、建兰街站为双层单柱双跨箱形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主要构件安全等级一级,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采用AC66/35kV集中式供电方案,与2号线东延共享莲花山主变电所,新建一座九台南主变电所,中压供电网络采用AC35kV牵引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走行轨回流。全线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静压力在1兆帕内,一般车站消防给水系统的栓口出水压力在0.5兆帕内。车站设消火栓及灭火器,消防水源由城市自来水、自备水源井等提供。车辆采用B2型车,6辆编组,最高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初期配属车辆15列、近期26列、远期68列。


四、建设地点


沿线途经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九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


五、建设年限


6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36969.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35174.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3898.79万元,预备费62453.65万元,专项费用225442.46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长春市政府财政资金直接投入资本金,其余资金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附件2中事项要逐项予以落实。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开工建设,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工期安排,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情况,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三)长春市政府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和监督项目单位落实专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加快水电气热等配套保障,确保满足项目建设条件;加快沿线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协调轨道线站位与沿线其他市政基础设施之间的关系,在有条件的车站完善社会停车场位置、自行车停车场位置,保证轨道建成后的正常运营。


(四)长春市政府要加强财力保障,财政资金按计划分年度列入预算,进一步优化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同时,加强风险监测,采取有效举措,确保不因项目实施造成政府债务风险。


(五)长春市建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附件2中要求施工图阶段落实事项全部落实。


(六)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及长春市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监管,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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